第14章(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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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语气没有一丁点犹豫,也丝毫不动摇。

那神情姿态,既让苏知云觉得熟悉,又让苏知云觉得陌生。

在冗长的沉默之中,崔铭眼中的执拗没有熄灭,他看着苏知云,连眼睛都不肯眨一下。

寂静之中无人讲话,苏知云伸过手去,拿了一颗浸在盐水里的杨梅,杨梅味道非常甜,口感清新。

“Glass Animals Gooey的歌我已经听了好多遍了,下次换一首新歌推荐吧。”

崔铭眼睛里的光又渐渐地亮了起来,他终于笑了。

“最新推荐,Paris In The Rain。”

作者有话说:

省略内容指路微博:戈壁滩上的王叔叔

47 唐泓(海星加更)

苏天麟高考完了,正常发挥,家里像是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气氛都骤然轻松不少。升学宴开在了7月11号那天,是礼拜天,苏知云也被一起喊了过去。

宴会里觥筹交错,衣香鬓影。

“哟,这是天麟吧,真是一表人才,我记得之前看见你还是好几年前吧?现在都成大小伙子了。”

穿旗袍的女人不住地赞赏,眼中俱是倾羡。

“艳娇真是好福气,生的几个孩子都出落得这么得体。”

苏天麟在一旁礼貌地应着声,礼仪姿态都挑不出错来。

“对了,你弟弟呢?好久没见着他了,哦哟,小知云小时候简直跟妍娇长得一模一样呢,像个女娃娃似的,别提多招人喜欢了,就是不知道现在什么样了?”

李妍娇抬了抬下巴,她今日打扮得格外漂亮,鬓发如云,肌肤雪白,一对碧莹莹的绿宝石耳坠流光溢彩。

“在那呢,这孩子惯常不喜欢跟别人说话的,小时候就那样。”

旗袍女顺着李妍娇所指方向看过去,发觉苏知云站在角落里,穿着白t短裤,与身着礼服的众人格格不入,沉默不语。

她踌躇一番,流露出不赞同的神色:“妍娇啊,我这话不好听,你听了可别介意,我们都知道你还记着小花的事情,可你也应该知道,那事只是一个意外。你怎么能迁怒知云呢?”

“他那个时候也只是那么小一个孩子,再怎么说,他也是你肚子里掉下来的一块骨肉啊,你做得也太……”

“天麟。”李妍娇打断了对方的话,攥紧高脚杯的指尖用力得有些发白了,脸上维持着笑意:“我记得乐乐今天的晚饭好像还没有人准备吧?你去给王婶打个电话,还有,记得跟王婶讲,不要老给乐乐吃咸的东西,对它身体不好。”

“对了。”

李妍娇转头笑吟吟地看着女人,与苏知云相似的眼眸弯起,攒起一点波光。

“您刚刚说什么来着,这里太吵了,实在听不清楚?”

旗袍女人张了张嘴,最后又无力地闭上了。

“没什么,是我多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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