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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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角落里长出的一朵蘑菇。

细腻的、冰凉的、毫无人气的白。

苏知云赤裸着上半身,在屋子里莹莹地亮,从他窄瘦的肩胛到锁骨,有蔓延开的红莓果,他锁骨上的银钉在发亮,胸口上纹着一只荆棘交织生长的十字架。

十字架上缠绕着墨黑的文字。

“这是你自己想要去纹的吗?”

良久,崔铭开口了。

苏知云穿好了衣服,宽大的t恤盖住了纹身,他轻轻“嗯”了一声。

崔铭沉默了,他没有说话。

又过了一会儿,崔铭拿起了一颗杨梅放进自己嘴里,很平静地说:“如果我告诉你,我已经喜欢上了其他人,我们两个还能做朋友吗?”

这是始料未及的回答,毫无征兆地出口,让苏知云动作一滞。

他回过头去,发觉崔铭眼睛里并没有一点说笑或者调侃的神色。

崔铭问:“姐,你当初为什么要跟姐夫在一起?”

崔艺回忆着自己跟丈夫的初识,眼中波光粼粼,蓄起一片暖色,她理所当然地回答:“因为我喜欢他。”

“那如果他不喜欢你,你还会继续喜欢他吗?”

“喜欢这件事情从来就是不讲道理,也没有由来的,喜欢不会因为对方不喜欢你而改变,也不会因为对方喜欢别人而消逝。”

“如果这世界上想要喜欢谁就喜欢谁,想要讨厌谁就讨厌谁,就不会有那么多痴男怨女了。”

作者有话说:

45 朋友

实际上苏知云不那么喜欢“巧合”跟“好久不见”这两件事情。

站在他面前的陈一穿着明亮的橙色t恤,每根发梢都在阳光下打着旋地发亮,就像他脸上那就人畜无害的笑容一样。

他眨了眨眼睛,有点意外,手里还捏着一盒旺仔牛奶,才从一旁的超市走出来:“好久不见。”

苏知云没有说话,也没有理睬对方的意思,他刚刚被蔡卓宇带来的那一伙人堵在了小巷里,现在身疲力竭,神情疲倦。

他的脸颊没有伤口,只有一层略微反射着光的汗,其他地方受伤了可以拿衣服掩住,可是脸上不行。

苏知云不想听到王婶的唠叨,更不想王婶看见之后把这件事情告诉李妍娇和苏天鹤,那样事情只会变得更加麻烦。

除了脸上完好无损之外,他其余的地方看起来都伤痕累累。

蔡卓宇是顾泽欢众多追求者里最麻烦的一个,他就像条缠人至极的毒蛇,虎视眈眈,甩不掉,丢不开,是黏在脚底的一颗脏兮兮的泡泡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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