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美满阴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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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着,啊不。准确地说是她无奈地緾着我,我走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完全是一幅讨债的索命鬼。

我俩在天堂与地狱之间游荡着,或者准确地说是游魂野鬼了,没有饭吃,没有衣服穿,没有地方睡觉,也没有钱花,我那个墓穴抵押了,我父母给我烧的钱也不能取出来用了。

借钱的期限到了,我不能找出我的身份,我的墓穴也被死神租给一个名叫大活宝的流浪汉,听说是吃肉撑死的,为此他的哥哥还得了赔偿金。

说来话长,大活宝被他嫂子赶出家门后,四处流浪,哪里天黑了就哪里歇脚过夜,四海为家,这一天流浪到乡长家乡来了,刚好乡长父亲做八十大寿,你猜乡长高兴不高兴?有多少山珍海味只管让大家吃,而且当地还有风俗,比如,做寿或者喜事遇上了叫花子,说白了就是流浪汉,主人要走运,不是长寿就是生贵子,于是大活宝就走运了,遇上乡长家大摆宴席,他得了一大盆猪脚,我的天,“一大盆”是一个什么概念?据说,是因为头天准备了夜里有一点变味,但是厨师说还是可以吃的,但是乡长不同意,这来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可以吃变味的猪脚呢?厨师说倒掉可惜,刚好遇上大活宝路过这儿。不巧的是大活宝已经三天水米求见,突然从天而降这么美食,于是放开肚饱餐一顿,一扫而光,吃饱了就座在村头的大槐树下,看着匆匆来去的人群直到深夜。第二天早上众人发现大活宝死在了槐树下,最先发现的是乡长的哥哥,他觉得大事不妙,赶紧让人将大活宝抬进村部,让媳妇看着,自己则骑着摩托车风风火火地直到乡政府,乡长也知大事不好,你想一想,乡长父亲生日撑死要饭的,这可是爆炸性的新闻,不行,一定得找出大活宝是谁家的人。

平时大家天天天见到大活宝,只知道有一个大活宝,可是关于他的消息可是一点也没有,当乡长一家人寻找大活宝是谁家人时,问了一百个人,没有一人知道,大家异口同声说的一个答案:不知道。这可急坏了乡长一家人,因为在农村风俗,死人不能放三天,三天后必须安葬,否则家人不利的。于是乡长不愧为乡长,他让乡政府办公室发了一个通告,内容大致是车祸死人认领,可获得赔偿。这一招果然很灵验,有七八上十个人跑到乡长村里去领人,这个说死人是他哥,那个说大活宝是他爹,或者是他姐夫哥,还有姑父什么的。乡长家一时骑虎难下,只好草草地与一个自称是哥哥的人签订了死亡赔偿协议。大活宝于是才走到了阴间。

大活宝睡在我的墓穴里,这纯粹是死神们徇私枉法,乱用职权的结果,他们欺骗大活宝不认字,让他在献出墓地慈善公益活动上签订了协议,可是死神又将他安排在我被抵押的墓穴里。

我可怜的父母担心我一个人在阴间孤独无助,更重要的是我是在相亲的路上离开双亲的,也就是我是带着遗憾上路走的,还有我是非正命而忘的,用我们农村的话说是不得好死的,是不能进本家厢堂的。

于是可怜的父母给我订了一宗阴婚。所谓阴婚,就是一方死了未婚男青年,另一方死了未婚女青年,双方父母就订下婚事,然后举行结婚仪式,双方就算结成夫妻了,也就是生死相依了。

父母给我订婚的男孩子名字叫金玉福,这名字真好听,既高雅富贵,又大众俗气,说不定与许多男孩同名呢?我一听就喜欢。金玉福本是农村的一位男孩子,爱上了一个富二代女孩,双方也订婚了,这在我们农村应当是准备结婚的通行证,基本上算是准婚了,可是不久被一个同事抢走了未婚妻,金玉福使尽了浑身解数终究没有夺回来,气急交加兼悔恨交织的金玉福走上了极端——徇情了!幸亏那富二代女孩命大未死,但是也落得个残废人了。我一听这样的刚烈男生,我想这可能就是我的真爱,就象现在我的未婚夫一样的个性。

我正在期待和憧憬的时候,死神,就是那个借钱给我后将我的墓穴抵押的那个死神,我们姑且叫他抵押死神吧,说,你父母给你结婚的那个金福枝必须睡在你的墓穴里,因为你父母是将你的坟墓打开,然后将他与你合葬在一起的,而你的墓穴里现在睡着大活宝,所以你男人必须与大活宝睡在一起。

我抗议,我对抵押死神说,父母给我订的阴婚,是让金玉福与我结婚,而你们所谓的规章法律,将这事变成了金玉福与我结婚,与大活宝睡觉,这是什么狗屁规矩?我愤怒,我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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