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送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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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知霖自己看大结局时就已经猜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所以并不惊讶。

“这几天去了一个好玩的地方,带回了几个有趣的小东西,我打算放进店里,到时候你们来捧场,给你们半价优惠。”

两人听到都很好奇,相视一眼,能够被这冷面人说有趣的东西,想来是有不凡之处,被他吊着胃口真难受。

“什么好东西呀,现在不能拿出来让我们先一睹为快么?”胡志辕一脸好奇地问道。

“是呀,快快拿出来,就不要吊我们的胃口了。”洪麟拍掌附和道。

贺知霖从衣袖里拿出一只黑色的钢笔,随手放在桌上,“这是一只钢笔,可以随身携带在身上,只要在里面放墨水,可以一直写完一篇文章。”

胡志辕拿起钢笔,仔细研究,用笔盖头在手帕上划几下,心里充满了疑惑,于是问道:“这笔怎么写呀?”

洪麟也疑惑地看着贺知霖。

贺知霖:“要先拔开盖子。”

胡志辕拔开笔盖,看见银亮的笔尖,在手帕上写一行诗句,发现真的没有断墨,太神奇了!

洪麟也拿过来写一行,皱着眉,“笔不错,就是用不惯,字真丑!”

“我就挺喜欢的,小巧精致又不占地方,可以随时带身上。”胡志辕一把抢过来,想要拆出来看到底是怎么存墨水的。

贺知霖看他们很感兴趣的样子,淡淡地勾引道:“我还带了几个更有趣的回来,你们到时候来捧场就行,当天的商品给你们半价的优惠,数量都是有限的,我给你们留着,如果没有到场,以后只能按原价来买。”

他刚学会了几种促销手段,现在正好试验一下。

胡志辕和洪麟相视一眼,再看一下贺知霖,都不明白他葫芦里卖什么药。总之,那天去捧场就是了。

沧澜城最火的话题就是《三国演义》大结局了,普通百姓可没有像读书人这么狂热,他们就是无聊追个故事而已。

可不像一些读书人,因为无法接受结局,自己居然把它改了,还疯狂地骂写书人。

再怎么改书,写书人也看不见,人家早已离世,只能把改掉的结局烧给他喽!

奇珍阁就这样在火热的话题中开业了,当天,胡志辕和洪麟带着他们的友人来捧场。

“这是何物?”一名公子指着一个精致的摆钟问。

掌柜热情地介绍:“这东西叫钟,是用来看时辰的,如果想要带身上,可以看看这个手表……”

“钟?”那名公子脸上露出玩味的笑容,“给本公子拿三个钟和两个表。”

洪麟知道他一向出手大方,但是也没见过他这么撒钱的,惊讶的问:“你这么花钱,就不怕被你家老爷子打断腿?”

那位公子转着拇指上的扳指,神秘一笑,“我是买来给老爷子送给他的死对头的,他夸我还来不及,又怎会打我呢?”

在场的人都听到他的话了,都知道他家死对头是哪家,这就更加不明白了,没听说过花大价钱买东西送给是死对头的!

掌柜可不管你送给谁,乐呵呵地保证,一定帮送到府上。

“送钟,送终?”胡志辕也回过味来,呵呵一笑,想着要不要也买一个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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