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地狱,柏格对于魔王的安眠之处‘渊’更为感兴趣,但是已经有人插入了他与魔王之间的二人世界。
该死!
柏格抿唇心中暗骂一声,看着仓皇逃窜而来的那些人,他眉头微微皱起,下意识询问地看向了神色淡漠的魔王。
“想救就去救。”魔王已经放下来手,完全不见刚才抬手认真给人比划时透着的一丝可爱劲,不近人情的无情模样完全印证了世人撰写的魔王形象,“你会剑术吧。”
柏格颔首,在魔王面前,作为属下的他充满了展示欲,对于一个想要被自己的上司重用的属下,他这样的心理再正常不过了,他言语间甚至带上了曾经从未有过的自傲感:“是的,我的剑术天赋还不错,甚至比魔法天赋还要来得出色。”
因此魔王给他配的那把重剑绝对不会成为纯粹的装饰品,事实上为什么魔王会清楚他擅长用重剑而非时下骑士最流行的细剑这一细节柏格根本没有去在意,因为魔王在他心目中等同于光明神,他开始信奉《神曰》才是真实的,魔王是深渊之神,是最强大、完美、无所不知的存在,《神曰》这本书基本都被烧光了,柏格看过的那一本《神曰》是在多种机缘巧合之下在一件荒废许久的木屋中所发现的残本,木屋的主人已经死去许久了,当柏格流浪至此,看见的已经是一具森白的人骨。
柏格二话不说,拿起背后的重剑冲了上去,将那些人背后追来的那头魔兽拍晕了过去,下手很有分寸,没有丝毫偏差,若是曾经他对人类还有所偏爱,而现在——除了魔王,所有生命他都将一视同仁。
“杀了它们!”银色衣袍的女孩尖声道,她的语气里带着习以为常的命令口吻,显然,这是一位出生高贵的贵族小姐,柏格认出她一位雷系法师,在安斯大陆,紫色与黑色一样是禁忌的颜色,因为只有恶魔的瞳色会是紫色,这是上天赠予魔族的一大特征,就像是他们巨大的黑色翅翼和头上恶魔之角一般,是相当显著的特征,因此,在这个世界,雷系魔法是银白色的,而非其他世界那样大多都是紫色。
柏格这才迟钝的发现,这个女孩他认识,是在雅尔达学院所认识的,出身贵族的女孩骄傲而娇气,贵族们总是认为世界会围绕他们而旋转,那个时候的柏格隐藏了自己的黑发,因此在骑士院里大大出名,他的天赋是顶级的,而这个世界有着守护骑士这一职介,法师是最高贵的职业,其中光明系的法师更是所有人都尊敬的对象,他们会寻找忠诚的骑士成为自己的守护者,而当时柏格就被这个贵族小姐选中了,不过自知自己特殊的柏格毅然决然的拒绝了,自觉自己被侮辱的贵族小姐直接让所有人排挤柏格。
不过现在看来,她已经不记得他了,柏格心里不由得嗤笑。
“大小姐。”柏格回到了魔王身边,低下了头。
魔王抬起手揉了揉柏格那蓬松而微卷的霜发,发质还有些粗糙,需要再养一段时间,柏格眯了眯眼,继续低着头任魔王动作,她收回手的时候甚至还有些低落。
衣着华贵而精致的魔王一看便知是贵族,柏格的态度更是验证这是一位地位崇高的法师,而柏格则是这位法师的守护骑士,不过相比他们所见过的其他守护骑士和其法师之间的关系,这位骑士更像是法师一只忠犬,向着主人摇着尾巴。
本站不支持畅读模式,请关闭畅读服务,步骤:浏览器中——退出网页小说畅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