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4 章

上一章 【文学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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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 章

  爱一个人, 他的一言一行都会成为对的, 他整个人你眼里都会发光。他说的每一句誓言, 你都毫不怀疑,从不曾想过誓言会是谎言。

  上一世, 元六娘看钊世贤, 便是如此。

  这一世,元琼看林强, 也是如此。

  不同之处在于, 钊世贤未遵守他的誓言, 而林强在用一切捍卫他的誓言。

  “丫头, 我们回黑云寨。”

  晴空万里飘轻云,三声蝉鸣叫知秋。棉麻粗衫缠纱袖,笑眸对笑眸。

  “今日便走。”

  元琼愣了一下, 黑云寨?!

  为什么要去黑云寨?

  她用手指轻轻缠绕上一缕他高束起的发丝,眉头轻蹙:“黑大胡子, 我想回京, 现在元氏一族需要我。”这是元琼第一次用商量解释的口吻跟一个人说话:“我要回去查清楚爷爷的死因,替爷爷报仇。”

  追出的士兵被林强远远地甩在身后,他轻叹一声,望了望逐渐西斜的太阳,直接越过城墙来到了一棵枯死的老槐树下,一匹枣红色的骏马被栓在树下。

  停下脚步,将她放到高高的马背上,抬头, 便看到元琼用琉璃珠一般的眼珠儿望着他。

  她去扯住他的袖口,重复了一遍刚刚的话:“大胡子,我要回京。”

  小丫头有多固执,林强一清二楚。现在能跟他商量而不是独断专行,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林强反手握住了揪着自己袖口的玉手,低头欣慰地轻笑几声,才抬头捏捏她的脸颊宠溺说道:“京城现在已经被宇文喆掌控了,你现在回去不过是自投罗网罢了。你以为那个燕王宇文靖能帮到你么?”

  她爷爷一死,京城会落到宇文喆手里,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元琼沉默了一会儿道:“晟然会帮我的。”

  晟然?叫的这么亲热?林强想到书中两人青梅竹马的情谊,眸色深了一些,那就更不能回去了!

  “你驾薨消息传出的时候,宇文喆暗中给关晟然传了信儿,关晟然在未得皇命的情况下便带兵回京奔丧,正好给了你爷爷惩治他的理由。当即抹了他的军衔下了大狱,现在还没被放出来。你觉得他能帮到你么?”

  “.......愚蠢!”

  元琼骂了一句,的脸色变得特别难看。她这段时间消息闭塞,这么大的事情她都不知道!关晟然什么时候变这么蠢了?枉费她那么器重他!这么简单的借刀杀人都看不出来吗?竟然这么轻易就被宇文喆给算计了!

  林强轻笑一声:“那不叫愚蠢,那叫深情。”

  有多深情呢?深情到林强想起来就泛酸醋味儿。

  关晟然明明是不喜约束的风流名士,却心甘情愿的为了元琼弃笔从戎,将所有儒襟长衫换成了战袍盔甲。书中他也是心甘情愿的成为她手中的棋子,为她而死。不是深情是什么?

  “.......”元琼无言以对,她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感觉不到关晟然的情谊?只是假装不知道罢了。

  “怎么不说话了?感动了?你这样我可是会吃醋的。”林强仰头笑眯眯的说道:“我这人吧,一吃醋就喜欢干坏事,别逼我啊。”

  将心中升起的暴戾情绪压下,元琼轻哼一声,扯住他的耳朵:“话都是你说的,我逼你什么了?”

  还好他在,这样她就知道,不用害怕倒下,无论任何时候时候背后都有人在接着她。

  唔......好像是嗳。这样是不是就没理由干坏事了?

  林强呲牙,把耳朵上根本没使力气的小手拿下来,快速翻身上马,将马鞍上的人搂在怀里,拉好缰绳在她耳边说笑道:“跟我走吧。相信我,用不了多久我就能让你以最骄傲的姿态回到这里,回到大燕都城。”

  男人这话说的很是轻松,好像在讲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一般,语气笃定。

  元琼盯回头粲然一笑:“好。”

  我信你,更信我自己。

  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消金兽。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

  **

  承德四年,大燕君王龙体每况愈下,虚弱至极。由其弟诚王摄政,代行王权。

  民间起义势力之中,洪家军势力越来越大,占领江北周边数城,所到之处秋毫不犯,取得了极高的声望。

  与此同时,晋王宇文廷更是联合了六大诸侯齐齐进攻,打出的“清君侧”旗号不变,只是要“清”的对象,由以前的元谡回变成了现在的宇文喆。

  还有一支游离于三大势力之外的第四支队伍,他们不参与任一势力的斗争,谁给的银子高、代价大都能从这里得到自己想要的消息,周旋于三方势力之间,好处全拿,坏事全做,让三方都恨得牙痒痒却无可奈何。

  冬日,阳光明媚,照耀在未化净的积雪上,闪烁出最绚丽的光芒。

  训练场外,一身白底蓝衫儒袍的程明宇,“刷!”地撑开了手中的折扇,开始了每日例行的装X行为。

  “看看,看看,这是什么?这是什么?这是宝贝啊!”程小公子笑眯眯把扇子在围了一圈的土匪面前展示一遍:“知道前朝开国武帝叫什么吗?福元!看到这把扇子上写的这两个字了吗?看到了吗?”

  一众土匪齐齐摇头,他们根本不识字好吗!

  “你、你们这群没见识的!”程明宇痛心疾首:“这扇子上写的就是福元两个字!这可是武帝发明造纸术之后造出来的第一把纸扇!古玩中的古玩!老值钱了!”

  “哦哦!”众土匪恍然。

  “这是前段时间小爷从林江之那儿磨回来的,你们江使的宝贝,今儿拿来给你们这群没见识的土老帽儿掌掌眼!小爷大方吧?”

  “啧,是大方。”风之不知从何处冒了出来,笑嘻嘻地说道:“不过到底是磨回来的,还是摸回来的呢?我可听说江之的青雀这两天又来找老大要人了,让你们过去怎么样?”

  “风使!”围观的土匪立即恭恭敬敬地行了礼,然后分分钟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得罪谁都不能得罪江使!否则以后没有雀鸟分的话,哭都没地儿哭去!程明宇就是最好的例子,处处跟江使不对付,现在都莫得一只雀!

  “切~”程明宇撇撇嘴,将扇子在指间转了一圈:“老大最好了,才不会舍得把我送到林江之那疯子手底下去。再说了,我可是寨子里伪装技能最好的,我走了谁帮你们去挑刺头?”

  风之翻了个白眼:“呵呵!”

  就在此时“叮铃铃~”的标志性铃铛声响起,风之也顾不得跟程明宇贫,转身扭头就走,一点都不想看到谭小雀那个惹祸精。

  “嘻嘻~刚刚我看这儿看挺热闹的~人呢?”

  “小雀来啦!”程明宇笑呵呵地抬手跟她打招呼:“快来看看我的新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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