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我好?
这果然是意料之中的台词。
水顺着领口,一直往下淌到了我的肚脐眼,湿透的衣服贴在身上,夜风吹凉了我背上的肌肤,一股寒意一直渗入心里。
“你们这又是干什么?不觉得活得很辛苦吗?”我冷笑一声,“不过是几张照片,还有红色的头发,就足以成为你们抛弃女儿的理由了!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既然你们都不要了,我为什么还要为了你们忍受金丝雀一样的生活呢?”
心痛一直蔓延到太阳穴附近,不久前受伤的地方。
我转身离开,背后传来模糊的嘶吼,内容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
离开的姿态,一定要仰着头,迈开潇洒的步子。
对自己催眠,一遍遍地告诉自己,我不是金丝雀,我是一只野猫,暗夜里徘徊在城市边缘的野猫,我要独自舔舐那些伤口,哪怕是最亲近的人带给我的伤口。
精美的牢笼已经不是我该待的地方了,哪怕那里有温暖的炉火、丰盛的食物和柔软的床铺,而我,要去那些拥有漫天星光的地方,去呼吸最自由的空气,迎接风的挑战。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路上,其实双脚已经发软,像是踏在云上。一路上,我不断地告诉自己:洒脱点,反正我还活着,最可怕的极速飙车都体验过了;几乎和死神擦肩而过,那种糟糕的事都经历过了,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不远处,夜市出来了,沿街的繁华和烧烤的叫卖声纠缠在一起,一直向身后延展去。
不要我了,是吗?
那些嘶吼和叫骂似乎还在耳边回响,我的心像是一面鼓,每次被重重地击打一次,就震得全身发疼。
可是现在,眼前的车水马龙都模糊成了跑了焦的镜头,我的眼泪不断地滴在马路上,是不是泪流得太多了,就会觉得很疲倦,会不会是身体里的水分透过心灵的窗口流失过多,造成脱水了呢?
我一个人走在下午四点半的马路上,不习惯的是美发用品怪异的味道飘散在头顶四周,其次就是脖颈后面凉飕飕的风。我的眼泪不费力气地流着,就像是被什么人拧开了水龙头一样,而那个人走得远远的,忘记回来关上了。
铃声响起,是叶慕北打来的电话。
“出院了?”
“嗯,刚刚出院。”
他的声音就像是热可可冒起的蒸汽,踏实而温暖。“感觉怎么样?头还疼吗?”
“头不疼了,不过整个人感觉好像是被塞进洗衣机里,转了好几圈又被甩干拖出来一样。”我没有跟他提起在家里发生的那些事情,而是对着话筒那边的他扬起了一个微笑。
“哈哈哈,那有什么不好?变干净了啊!”
“好吧,变干净了。”我擦干眼泪,轻笑了声,“那你呢?你可是被报纸大幅刊载,狗仔队追逐的对象,地下飙车第一名的霸主,社会版第一男主角啊!走在路上有粉丝找你签名吗?”
“是啊,连你也开始崇拜我了吗?不瞒你说,最近去泡吧,来找我搭讪的美女一下子猛增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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