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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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注意到了一个细节。第二节里有这么一段话,‘今天上午,郑公超刚刚将大厅、走廊和各个房间的地板都打扫了一遍。为了保持旅店内的整洁,他让成员们在大厅门口换上了干净的拖鞋’。说明旅店内应该是比较干净的。而第一节写到发现尸体之后,冯弦出现在门口,惊叫着跌坐在地,起来的时候‘下意识地掸了掸身上的灰’。既然房间的地板被仔细打扫过,那 她身上的灰是从哪里来的呢 ?”

“有必要这么抠细节吗?”段舞依仍不肯认输,“‘下意识地掸了掸身上的灰’这种描写也许只是作者随手写上去的。”

“推理小说里的伏笔一半就隐藏在这种地方。文章里还特地说冯弦是‘扶着旁边的衣柜门爬了起来’的。也就是说她跌倒的位置应该离衣柜很近。有没有可能,发现尸体时,她就 躲在那个衣柜里 呢?文中说郑公超清扫过‘各个房间的地板’,却没有提到衣柜里面,所以……”

“所以她身上的灰是躲在衣柜里时沾上的?”

“对,根据‘灰尘’这个伏线可以推理出冯弦当时躲在衣柜里。”梁未遥给出了她的结论,“她就是凶手。”

“但是,”凌美愉似乎心里仍有些疑问,“‘下意识地掸了掸身上的灰’这个描写,只是描述了冯弦的动作,并不意味着她身上就一定沾了灰吧?”

“推理小说就是这样的。”梁未遥说,“抠细节的话,很多描写都可以成为伏笔;当然,同样的描写,也有可能只是闲笔,或是笔误,甚至是作者刻意用来误导读者的‘红鲱鱼’。在推理小说里,某个描写是不是伏笔,仅仅取决于解答时是否被用到。”

就在这时,采芦开口了。

“那样的话,我倒是也发现了一处这样的描写。”她说,“第一节里出现了这么一句话,‘隔着稀疏的树影,能看到对面的房间亮着灯’。如果硬要抠细节的话,这也可以成为一条重要的伏线。如果我们把这里的‘对面’理解为 正对面 的话。”

“……正对面?”

“根据旅店的构造,如果开头发现尸体的房间是一〇一室的话,那它正对面的房间应该是一〇六室才对。而那里没有住人,也不可能开灯。这也就意味着,第一节里发现尸体的房间,很可能不是一〇一室,而是别的什么地方。”

“但是,第四节开头明确说了,尸体是在一〇一室被发现的。”段舞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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