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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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夜失魂落魄地坐在警察局坐笔录。

他今天本来是出门给小萝卜采购上学需要的小书包的。买完书包小萝卜闹着要去商场里的儿童区玩球球,林夜被缠得没办法只好让他进去,自己在外面看着。

小萝卜在里面玩儿得起劲,林夜手机震了震,是之前联系过的某个幼儿园打来电话。

负责人详细询问过小萝卜的消息,遗憾地告诉林夜这事情有点难办,林夜嘴快争辩了几句,再抬起头来,本该在儿童区的小萝卜已经不见了踪影。

商场找遍了,工作人员也帮忙播了广播,监控视频也查过——好巧不巧正对准小萝卜的那个摄像头出了问题,什么都没拍到。

林夜一直觉得自己算是个很坚强的人,被按在地上揍的时候没哭,被叫杂种的时候没哭,被遗弃的时候也没有哭。

此时的眼泪却像断了线一样,不停顺着他的脸颊砸在不住颤抖的手背上。

我真是个废物啊……

林夜心想:他还那么小,被坏人抱走怎么办呢?

自从有小萝卜后,电视里那些关于遗弃小孩、拐卖小孩子和虐待小孩子的新闻他再没看过,生怕看了心痛。

直到这时候,他才知道,心痛算什么。

他已经感觉不到心跳存在了。

他麻木地坐着,直到有人过来握住了他的手腕。

秦越给林夜打电话问过他的地址,一路狂飙到警察局。

刚进门便看到了林夜。

往日张扬朝气的少年眼睛红肿,全身都在止不住的颤抖,似乎维持坐在椅子上的姿势就用尽了全身力气。

“我是他朋友。”秦越握住他手腕,轻轻压在他脉搏上,询问警察:“问到哪里了?”

警察递来一张纸巾,安慰道:“走失儿童和报案人的关系。”

秦越拿捏不准他们是什么关系,手指轻轻揉了揉林夜的虎口:“林夜?”

林夜闭上眼睛,沙哑道:“弟弟。”

“同父异母的弟弟。”

13.

关于家里的这烂档子事,林夜本来不想告诉秦越的。

能有什么好说的呢?

一个烂人抛妻弃子和年轻情人私奔,原配郁郁寡欢年纪轻轻便去世,只留下一个十岁的小孩子被邻居东喂一口西喂一口拉扯大。

他十五岁的时候推开门,发现门口被放了个婴儿——应该被称之为“父亲”的人留下婴儿的出生证明、几万块钱和一张纸条,宣称自己要去做一大票生意就再没回来。

后来音讯全无,人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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