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次日一早,梁絮起了床, 沈钊已经买好了油条和豆腐脑。
梁絮出来的时候, 见他正在地板上做卷腹。梁絮笑了一下, 说:“早啊。”
沈钊坐起来, 揪起T恤衫前襟擦了一下头上的汗。他腹部的肌肉结实而清晰地露了出来, 空气中弥漫着荷尔蒙的味道。梁絮感觉有点晕,大早晨的就这么刺激不太好吧。
沈钊站起来,说:“先吃饭,一会儿打扮一下, 我等着你。”
梁絮便笑了,说:“好。”
两人一起吃了早饭, 沈钊去洗澡,出来时梁絮已经化了个淡妆,穿了简单的白衬衫和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衣,搭配一条黑色铅笔裤,脚蹬一双运动鞋。沈钊没想到她穿得这么朴素, 不过休闲一点也好, 方便活动。
梁絮说:“今天要逛街嘛。”
沈钊虽然本性闷骚, 然而还是懂得绿叶衬红花的道理, 不去抢姑娘的风头。既然梁絮穿的低调,他便也穿了身牛仔,俩人站在一起,颇像穿了情侣装。
司机在外头等着,两人上车去了王府井, 开始挨个儿刷商场。
沈钊提前问过刘和平,女生参加晚宴需要准备什么。刘和平去问了他媳妇,总结出了一条长长的购物单。沈钊打开手机备忘录,开始按图索骥。
排在第一的是晚礼服,然后是首饰和鞋子,接下来是手包。
这些都是重点,剩下的化妆品、香水等小东西梁絮应该都有了。沈钊打算今天给她把第一梯队的东西买了,如果有时间,再陪她选一瓶合适的香水。
两人穿梭在高奢店之间,像一对儿大学生情侣,俊男美女,显得特别养眼。梁絮看着亮闪闪的包和鞋子,每样都在三四万往上走。她感觉到了压力,觉得这个消费层次,实在不是目前的自己所能达到的。
沈钊拿起一双鞋,说:“这个怎么样?”
那鞋是银色的,鞋尖儿泛着微微的蓝色水光,好像辛迪瑞拉的水晶鞋。梁絮看到它的瞬间,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感慨太好看了——沈钊居然这么有眼光,懂得自己的喜好。
他不光舍得花钱,更能花到自己的心里去。梁絮小声说:“这得多少钱?”
沈钊说:“不用管钱的事,你先试试。”
他把鞋放在地上。梁絮抗拒不了漂亮鞋子的诱惑,脱下鞋来试了一下。她穿38码,踩进去正好。她走了几步,感觉轻盈舒适,站在镜子前照了一下,真的很漂亮——相比而言,她的牛仔装就黯然失色了,她迫切的需要一条晚礼服来搭配这双美丽的鞋。
她忽然想起一句话,当我买了一条高档的羊绒地毯,就想要一套真皮沙发来搭配。接下来是全套的家具、一个壁炉,最后不得不把整个房子都换了——虚荣心就是这样毁掉了我的生活。
一个美丽的陷阱在诱惑她。沈钊优雅地朝她伸出手,向她保证,除了出席一个晚宴之外,什么都不需要她做。笨拙如他,需要她的美丽来点缀,就像他笔挺的西装领口需要戴一朵娇艳的玫瑰花。
他甚至把这一切说成:“请你帮我个忙。我知道这一切给你造成了麻烦,但希望你能够怜悯我这个除了钱一无所有的单身汉。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最好一直留下来陪着我。在我广阔而孤独的宫殿里,做我的禁脔、我的公主、我的另一半。”
梁絮发现跟有钱人谈恋爱,真的是满足世间一切美好的想象,一会儿像灰姑娘,一会儿像美女与野兽。自己从辛迪瑞拉串到贝尔,无缝转换,完全没有精分的困扰。
沈钊俯下身去,按了按她的鞋尖儿,又看了一下后跟,说:“正好,不磨脚吧?”
梁絮说:“不磨,挺软的。”
沈钊说:“那就要这双了。”
服务员挺高兴,连忙领他去刷卡。梁絮脱下鞋来,看了一眼标签,三万。她整个人都不好了,站起来想拦住沈钊,然而他已经在输密码了。
服务员把鞋包了起来,羡慕地说:“您男朋友真体贴,长得又帅,您真有福气。”
梁絮已经听不见她的恭维了,满脑子都是三万三万三万能买多少大白菜,五花肉又能吃多少顿。这么多钱,包括水电暖气和社保,节省点她都能过一年,买成鞋子也就是这么一眨眼的事——不对,沈霸霸财大气粗,买的时候连眼都不眨。
梁絮的心在滴血,暗自惴惴不安,觉得自己欠了他的了。
沈钊付完账,神清气爽地回来了,说:“走,再去买衣服。”
他向远处看了一眼。司机一直跟在他们身后一百米开外,忠实而又透明。沈钊一个眼神,他马上瞬移到跟前,毕恭毕敬地说:“沈总,请吩咐。”
沈钊说:“买两杯星巴克来,要最贵的。”
司机快步走了。梁絮忽然想起沈钊以前说过,他见过明星逛商场,人家还送了他一杯星巴克。当时他在发传单,穷的只能眼巴巴地看别人花钱。如今他总算扬眉吐气了,能带妹刷街,还能喝的起星巴克了,简直不能更快乐。
梁絮沉浸在他人生赢家的气场里,挺能体会他得意的心情,觉得他真是土帅土帅的,简直傻得冒泡。
沈钊见她看着自己笑,以为是自己的豪爽把她折服了,说:“笑什么?”
他头上的呆毛孤立于两个旋儿之间,神气活现地翘着。梁絮伸手给他按了一下,怜爱地说:“头发翘起来了。”
司机买了菜单上最贵咖啡回来,当季限定至尊浪漫款,加双倍奶、头顶高耸的奶油上撒了一层玫瑰色粉末,一看就格外富贵。
司机把饮料毕恭毕敬地交给了他们俩,然后拿起购物袋,退到了百米开外,继续默默地跟着他们。
沈钊带着她逛了一上午,又挑了一件礼服长裙。浅紫色的长裙,由浅向深过渡,仿佛一朵水边的鸢尾花。梁絮站在镜子前,看着里面的自己,她的容貌本来就秀丽,加上衣着的衬托,显得气质更出众了。
沈钊把一个银色的手包递给她,服务员马上赞叹:“太合适了!”
梁絮笑了一下,感慨有钱人的世界太浮夸了。从前她也有这种买买买的经历,却是越买越空虚,从来没有今天的这种感觉,充满了被人呵护的感觉,心里都是满足感。
沈钊说:“喜欢吗?”
梁絮点了点头,反正这人情她也还不起,倒不如坦率地接受他的好意。
沈钊挺满意,说:“那就买了。”
他去付账,梁絮换下了衣服,坐在沙发上休息。服务员递来红茶,羡慕地说:“您先生很爱您。”
梁絮逛了一天,这种恭维话已经听了好几次,然而还是挺不好意思的。沈钊也听见了,靠在付款台上等回执单,扬起半边眉毛,露出一个痞痞的笑容。
梁絮瞬间解读了他的意思——怎么不反驳啊?你承认是我的女人了吗?
她的脸倏然红了,有点别扭地转头看着别处。
沈钊拿了衣服,走过来朝梁絮伸出臂弯,像个绅士一样要挎着她。梁絮犹豫了一下,觉得拿人家手短,还是给面子地挽住了他的手。
沈钊一会儿功夫就花了将近二十万,梁絮感到了沉重的经济压力,觉得虽然是公司报销,但还是不想太铺张了。沈钊带她站在蒂芙尼门口,浏览着橱窗里的手势,说:“喜欢哪一件?”
梁絮说:“我是您的助理,太奢侈了不合适。我家里还有根项链,戴那个就行了。”
沈钊想了一下,觉得也是。他说:“你喜欢知性一点的搭配?”
梁絮不知道他想干什么,嗯了一声。沈钊指着旁边的表店,说:“你看这个腕表怎么样?”
橱窗里有张手表的海报,女模特手上戴着一只精巧的手表,深蓝色表盘,泛着冷色调的光。指针和表带是铂金的,时间用一颗颗小钻石来标记,简洁而不失华丽。梁絮觉得是挺好看的,但想着这种高奢店的表都太贵了,肯定买不起,最好连想也不要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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