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盛诗云长得很美。霍远还记得,在他们上幼儿园的时候,大家还太不懂美丑之分,就已经有许多小毛头排着队向她献殷勤了;等到再长大一点,小学高年级的时候,已经有男生在私底下讨论她了,甚至连他本人都受到了一点波及。
因为和盛诗云住在同一个地方,又从小一块长大,两个人在小学那会儿几乎是同进同出,平时关系也很亲密。自然而然的,他就被那一群男生视为了眼中钉,在某次课间休息时被堵到角落,威胁他离盛诗云远一点,不然就给他好看。
可惜威胁没有成功,那些男生全都反过来被他教训了一通,最后成为了他的小弟,也有对他不服气的,但苦于拳头没他厉害,见着他也都像是老鼠见了猫,灰溜溜地夹着尾巴躲走避开。
那个时候,霍远的心思还很单纯,痛扁了那群家伙,他只为保护了自己和盛诗云之间的友谊而感到高兴,完全没往别的地方想过,现在不同了,他感到非常——非常的生气。
居然有人敢打他喜欢的女孩的主意!
尤其是寝室里的那三个家伙,还就这么若无其事地聊起来,从头到脚、从脸蛋到身材都点评了一遍,简直是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
但除了满心的不快之外,霍远还感到一阵苦涩的气闷。
他可以生气,可以不满,却不能光明正大地把这份怒火发泄出来。
因为到目前为止,他和盛诗云都只是好友关系,他没有任何的身份、立场和资格去阻止别人对她的爱慕。
……恨。
☆、亲一下32
说起霍远喜欢盛诗云的原因, 还要追溯到那个有着温暖夏风的五月。
那是他游荡在街头的第三天,因为父亲带回来了一对养在外面的母女, 他无法接受,遂在和其大吵一架后离家出走, 听上去可怜又惹人心疼, 实际上也还好。
一开始当然很气愤, 恨他的父亲,恨那对母女, 甚至恨这个世界,后来就慢慢冷静下来了,神经在酒精的作用下渐渐麻痹, 连带着让心湖也变成了一滩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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